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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卫健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0:00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290.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蓬莱路8号,电话:0566-6027980,邮箱:1490194136@qq.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继续依法依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委高度重视疫情相关信息发布,加强舆论关注,共公开基础栏目信息1062条,重点领域栏目信息148条。其中公开“应急管理”栏目(疫情相关)信息256条,公开“回应关切”栏目信息40条,公开“主动回应”栏目信息33条,公开“互动回应”栏目信息7条,公开“卫生健康”栏目信息245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信息75条,公开“财政预决算”栏目信息31条,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信息16条,公开“部门动态”栏目信息74条。基础栏目点击量108325次,重点领域栏目点击量1644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卫生健康委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委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经过不断分析和总结,形成了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科教宣传科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县卫健委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各方面信息,主动公开疫情相关内容;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关注热点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回复;三是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和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定期更新平台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五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将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各科室定期进行交流总结,补缺补差,完善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将部门平台和重点领域栏目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各科室责任,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此项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及时整改总结。根据政府和市卫健委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分解任务,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宣传。除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还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栏目更新难度大,如: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津贴和因工治伤、致残的人员工伤待遇及抚恤等栏目;二是个别栏目对公开的信息要求高,人员专业素养跟不上,不能满足上级要求,如:解读政策栏目。

改进情况:2021年度我委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被政府测评4次,省卫健委测评2次,我委对测评结果进行了认真整改,对个别栏目信息公开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同时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题和“爱国卫生”、“健康中国行”、“健康科普”等栏目,使部门栏目信息更便于查找和阅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