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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4:58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在县政府办组织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2条。一是做好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针对医疗卫生、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科普宣传等重点工作信息,均能做到及时发布公开。二是做好基础信息发布和重点栏目信息建设,其中基础栏目信息364条,重点栏目信息18条,医疗卫生栏目信息60条,公开财政资金栏目信息34条,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1场。重点领域点击量92301次,重点栏目点击量19468次。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受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我委今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工作制度;责任分解到位,依据谁产生谁公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和分析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全面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2025年,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排查清理历史无效信息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规范,并积极做好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健康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及时落实整改,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整改市卫健委和县政务公开办巡查发现问题,常态化检查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公开有时不及时,政策解读工作不到位,解读质量不高。二是内部培训不够,各科室人员未进行系统培训,政务信息公开能力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的提升。加强单位内部沟通和培训,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学习优秀政策解读范例,提升解读质量。二是加强对各科室人员的培训,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