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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8:28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528/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牯牛降北路5号,电话:0566-6022642,传真:6025100,邮箱:stscggg@163.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局认真落实《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要求,全面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和统计上报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 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全面梳理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按照规范要求公示公开部门概况,主动加强群众关切、民生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透明。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38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682条,部门动态578条,基层政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开信息332条。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公开主动回应信息15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发布办理人大建议信息4件,政协提案信息7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分配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要求,对平台栏目设置及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确保及时更新定期开展敏感词、严重错别字和个人隐私排查工作,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公开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完善栏目设置,2022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672条,食品药品监管公开发布332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发布33条。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开展各类宣传。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政府网站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指导下,县市场监管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公开制度规范不够完善;二是工作队伍不够专业,业务知识不足,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公开的范围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全面深入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将继续增强信息公开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时效性,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挖深度,拓广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