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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牯牛降北路5号;电话:0566-6022642;邮箱:stscggg@163.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以深化标准化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紧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将主动公开工作与市场监管核心业务深度融合,精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监管、公平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关切领域,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67条,常态化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抽检结果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347条,积极发布消费提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督检查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规范全流程办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无效信息专项清理工作,对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过期失效信息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整合多元公开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开矩阵,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实效。部门网站方面,全年通过专栏发布各类信息767条,网站总访问量达15万余人次。政务新媒体方面,聚焦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845条,涵盖各类新闻资讯、工作动态、科普宣传等,完善互动留言办理机制,对公众留言响应效率提升至24小时内。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通过定时检查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仍需加强。二是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较弱,对公众留言的响应速度和办理质量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发挥互动交流作用。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业务培训不够系统,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的理解不够透彻。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重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完善互动留言办理机制,提高响应效率和办理质量,打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三是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