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石台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网址:http://user.chizhou.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324)。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6-6022123,邮箱:stmzjf@163.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创新开展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892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4条;重大决策公开信息9条;规划计划、工作总结、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信息40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息10条;机构领导、人事信息24条;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116条;应急管理信息5条;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执行信息71条;招标采购信息6条;精准脱贫情况信息1条;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信息33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儿童福利和孤儿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其他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关切信息5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报送和发布信息“三审”制,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等程序。经梳理,我局本年度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
完善县政府网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重点领域、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和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等栏目,设立为民服务办事信息公开查询点,及时更新内容,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审核。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明确各股室及二级机构任务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科室负责人年度工作的依据之一。严格落实报送和发布的信息“三审”制,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及时整改上报巡查反馈政务公开测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要素不全;部分科室提供公开信息不及时;二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回应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宣传不够,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不够;四是积极性、主动性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5项政务服务一体化科学化发展,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纾难解困、协会自律、村居自治、婚姻和谐、地名地理文化、殡葬文明新风9项民政事业上台阶,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面和信息公开量,加强日常工作维护与检查,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做好民政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