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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09:46 来源:石台县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石台县民政局统计202411日至1231日所有上传的公开信息,编制本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台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石台县曙光东路883305室,电话:0566-60221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台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4条,财政资金信息7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8条,回应关切16条,行政权力运行及“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1,民政相关业务及社会救助类信息241条、社会保障信息101条,社会组织信息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全年未发生信息泄密等安全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我局健全和完善夯实组织机构,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导,各股室协同配合,办公室主要负责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进行及时处理,做到及时、公开、有效。聚焦民生工作领域,每月定期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关内容,围绕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养老服务、残疾人两补、孤儿保障和慈善事业等群众关心关切信息,发布对象人数及资金使用情况表,做好信息公开,做到便利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本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2024年,我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还需扩大,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确保人员对这项工作理解到位,工作能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积极与单位各部门有效沟通,及时上传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