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510/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社区,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873,电子邮箱:stzrzy@126.com)。
一、总体情况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走高质量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石台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石台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发展,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477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信息5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20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招标采购信息10条,征地补偿信息15条,国土空间规划信息9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7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31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4条),精准扶贫信息1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回应关切信息2条,部门动态信息5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6条。发布监督保障信息2条,地质灾害应急信息4条,矿业权出让信息4条。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件,在办复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申请1件;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1件。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紧盯重点任务进度,及时发现问题,不断解决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工作,整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坚持落实三审制度。网上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均由专人负责发布,经办人确认,再由分管领导复核,切实保障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维护好公开栏目。严格按照石台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要求,完善栏目信息更新,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查漏补缺,对网站监测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是加强网站安全管控。及时对系统软件更新升级,做好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排除日常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当中,确立办公室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整改培训会,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阶段任务。
二是推进日常工作。根据第三方评测报告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认真排查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限制和责任担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
三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完善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开展意见征集活动,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听取反馈并及时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科室任务指标,增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坚持整改到位,严肃责任追究。
2021年,我局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8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近年来,政府对政务公开越来越重视,要求标准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然而受编制限制,专职人员配备薄弱,难以及时跟上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
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内容把握还不够精准,缺乏创新意识,图解和视频等方式解读文件较少,多数仍为文字解读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三是政务公开的规范度有待加强。有些科室公布的信息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务公开目录存在内容交叉,导致公开内容重复,政务公开内容不规范情况也偶有发生。
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兼职人员为主的现状,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能尽快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担负起工作职责。
二是及时整改落实,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便群众理解,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调整政务公开目录,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调整,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