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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社区,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873,传真:0566-602287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主动公开和两化领域,切实抓好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决策预公开、地质灾害防治、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发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信息进行严格审发,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准确、无泄密。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办公室积极督办各股室及时更新内容,保证各栏目信息持续动态更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商网云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及时对主动公开和两化领域内容进行更新,将各种信息分门别类地发布在不同栏目,使公众能够便捷高效地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分工,细化任务,派专人检查督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股室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创新性不够,主要是涉及政策解读方面,内容不够丰富,内容以文字为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少数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公开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方法,充分利用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通过派员参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人员查缺补漏,全面梳理已发布信息,补充不完整的内容,调整、规范信息格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