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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21 来源: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县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制度与平台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20条,基本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全覆盖。其中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8条,征地补偿信息23条,国土空间规划信息9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27条,政策解读信息8条。

一是完善平台栏目建设。对照县政务公开办确定的政务公开目录,认真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栏目目录并积极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

二是明确重点任务。在做好基础信息公开的同时,围绕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具体落实举措、责任科室以及完成时限。重点栏目发布信息145条。发布矿业权出让信息18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26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8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内容,保障信息发布严谨及时、准确。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防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泄露。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三是积极开展重要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单位现行有效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我局2022年无规范性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做好“自然资源”栏目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工作人员定期对栏目信息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规范整改到位。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与具体经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定期更新发布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时间限制和责任担当,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将社会评议作为政务公开考核体系的一部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质量需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是兼职,工作量大,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信息存在错字、错链等不规范问题。

二是公开信息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文字居多,图片、视频、音频等多媒体素材较少。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采取图文结合、线下活动宣传、短视频等多形式解读文件材料,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