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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5:41 来源:石台县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台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不断深入。

(一)主动公开。

聚焦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统计监测、统计公报、统计政策法规等热点问题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经济数据变化情况以及与国计民生之间的关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统计数据。加强政务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门户网站编发政务信息287局门户网站总点击量达52550。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注重决策信息公开,公开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和完成情况。加强财政预决算执行和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按时公开我局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开展敏感词、严重错别字、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严格发布规范管理按时发布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并根据后台的调整,及时更新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新增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统计栏目,每月及时公开我县经济运行指标,发布统计数据数据解读10余条按要求及时做好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配合县政府做好迎检工作,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与具体业务人员,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策解读能力亟待加强,专家解读文件数量偏少;主动回应社会热点不够积极。

改进措施:2023年,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完善决策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推进石台县统计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