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32 来源: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本级主动公开:744条,其中:发布住房救助4条,重大建设项目88条,财政预决算2条,市政服务26条,保障性住房61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43条,农村危房改造2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2条,建议提案办理16条,机构领导10条,财政资金14条,应急管理29条,行政权力运行197条,双随机、一公开77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36条,监督保障16条,部门动态7条,棚户区改造9条,出水厂水质检测信息12条,房地产市场监管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8条,其中:出水厂水质监测12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81条,市政服务15条,住房保障19条,农村危房改造10条,污染防治(生态环境)12条,财政资金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阶段,不断加强对敏感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排查力度,对信息中含有涉密成分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有效屏蔽和删除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主题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全面公开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住房保障、供水、供气、农村危房改造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重点。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就是把部门的政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推行政务公开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群、政群、干群关系。对信息发布不规范、存在涉密信息的要严格处理。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公开的频率有所欠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缺少图表、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的解读。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业务整体能力难以提升,专项工作推进难以保障。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梳理项目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事项范围和工作标准。梳理主动公开基础清单、重点领域清单,优化办事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二是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渠道,解答政策咨询,拓展政策解读途径。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为基础,加强政策文件库与热线知识库的联动共享,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三是通过县直招考和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专业信息领域人才,专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指尖上的政能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