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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09:04 来源: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平台管理,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实效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局本级主动公开610条,其中住房救助7条,重大建设项目96条,财政预决算2条,市政服务16条,保障性住房50条,城市管理领域:20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13条,农村危房改造19条,政策法规: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 规划计划1条, 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资金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其他领域栏目共计266条。发布其他重点栏目共计10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一是要求局属各部门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所属股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二是定期排查清理历史无效性信息和无效说明、上级部门反馈的错链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防止信息泄露与隐私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两大领域信息专栏维护,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市政信息管理等群众关注的问题,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两大领域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保障群众的知晓度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取其精华,确保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内容相对单一、信息维护和发布机制尚需完善。

改进情况 :1.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多样性 2.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政务公开网部门信箱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