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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水利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21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台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依法依规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多措并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其中法规文件14条,规划计划9条,财政信息20条,人事信息19条,公告公示10条,重点领域信息30条,建议提案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上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结转一条,已办结,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各股室协同配合,保证各项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二是完善制度程序。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对采编、报送、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强化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主页建设,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中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人事管理、政务动态等内容,设立水利专栏,及时发布水利工作动态、涉水法规政策解读,强化日常运维监管,确保数据同源。2023年,通过专栏共发布177条水利信息。二是我局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投入,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运维服务,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严格按照政府办格式、内容、程序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安排专人做好网站信息表述错误、错链黑链、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参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等5二是制定下发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容,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办沟通对接,及时梳理掌握信息公开全环节存在的问题短板,定期总结研究信息公开阶段性工作。三是以部门信箱、电话等形式为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2023,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次考核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性不高,部分工作落实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互动回应、意见征集栏目网民浏览量、参与度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培训、纳入考核提高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督促各股室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二是提升信息质量。及时规范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基础信息公开高标准化。利用相关栏目发布突出公众关心涉水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紧扣事实,积极与公众互动沟通,提升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