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政务新区司法局大楼二楼,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6122,传真:60261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石台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司法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脱贫、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这些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政府机构、政策法规、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政策解读、财政资金、重大决策预公开、“放管服”改革、“建议、提案办理”、负责人解读、部门和专家解读、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执行及落实、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高质量发展”这些目录, 2019年,县司法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6条。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其中部门文件10条;重点领域类目录中更新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本年度公开机构领导类信息5条,其中领导简介2条、领导活动3条;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其中机构简介2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2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其中工作规划3条、年度计划1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本年度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类信息1条,公开行政裁决信息4条,公开其他权力信息4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年度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4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本年度公开本部门预算情况、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以及制度文件、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类信息16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本年度司法局没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故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但公开招标采购类信息11条,其中招标采购预算信息4条、招标采购公示信息4条、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信息3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精准脱贫类信息是采用引用外部链接的形式进行公开。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公开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其中应急预案信息6条、预警信息3条、应对情况信息3条。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1.《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
本年度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一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8条;二是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22条;三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4条;四是公开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信息7条;五是公开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信息2条;六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7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信息12条、负责人解读信息4条、其他解读信息4条;七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公开主动回应信息12条,并在互动回应模块引进了外部链接进行公开;八是注重监督保障工作,本年度公开监督保障类信息20条,其中公开制度信息9条,专项工作信息9条,工作推进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司法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县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工作相关制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1 | 3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留心工作中的信息点比较少。
(二)改进情况: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自查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股室要加强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对接,办公室要加大信息搜集力度,留心工作中的信息点,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起到作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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