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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1:00 来源:石台县财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围绕财政核心业务,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重点公开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三公”经费等内容,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42条,做到法定内容全覆盖,切实保障群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财政类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和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定期清理和更新机制,对失效、废止的政策文件及时标注并下架,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布局,整合财政领域重点公开信息,加强平台日常运维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为公众获取财政信息提供优质渠道。

(五)监督保障。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县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日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成立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推进事宜。同时,严格依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紧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当前工作仍有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公开内容仍旧存在短板,质量与精准度不足;二是动态栏目与财政资金、统计数据等重点信息更新不及时。

面向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深化力度,提质增效。一是加强队伍培训,开展业务轮训与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与专业能力,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对照上级政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公开清单,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主题、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确保“清单之外无盲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